近日,在桐乡讨债公司一起涉及5名农民工、金额达25万元的欠薪纠纷在“检察+人社+工会”的联动协作下成功化解,农民工们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工资。
2023年5月至12月期间,郑某等5名农民工在灵宝市某公司项目部担任夯机司机。当时,公司负责人张某与他们约定按工程量结算工资,每月支付一半,工程结束时结清尾款。然而,工程完工后,张某仅支付了少部分工资,仍有25万元未结清。郑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为更好地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2024年9月,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社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投诉信息共享机制。根据该机制,对于有起诉意愿的农民工,检察机关在收到支持起诉申请后会及时立案并提供帮助。
在接到郑某等人的投诉后,灵宝市人社局迅速与市人民检察院共享信息。检察院工作人员与郑某等人取得联系,详细介绍了支持起诉职能,随后,郑某等人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经初步研判,检察院决定支持他们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受理案件后,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人社+工会”机制的作用,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办案人员通过走访工程发包单位、询问施工单位负责人等方式,指导和协助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厘清了各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取了该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进一步查明了拖欠事实。
鉴于证据充分,检察院认为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侵犯了郑某等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支持他们依法维权。经与市人社局、总工会会商,决定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工作人员多次向该公司及工程发包方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和企业涉诉风险。经过努力,双方初步达成由发包方先行代付工资款的协议,但因代付审批程序繁琐,该方案未能顺利实施。
随后,在相关部门的引导下,双方调整了和解方案:由灵宝市某公司出具保证书,承诺在收到发包方拨付的工程款后一个工作日内优先支付郑某等5人的工资,否则自愿承担相应处罚。日前,在收到工程款后,该公司按约定全额支付了25万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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